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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專利陷阱1-送件後的專利也有風險

專利陷阱1-申請中後的專利也有風險


    如果你的專利只申請台灣一個國家,而你也不想申請其他國家,在專利送件後,請記得主動公開你的專利,以免將來有人在其他國家申請同樣的專利(在你的專利公告日前申請,也就是在審查期間申請),導致你的產品無法在他國實施。(若你有其他考量不想太早公開,就必須考慮下述的風險,雖然這種案例發生可能性不高)

CASE STUDY ():當你已經申請了台灣專利且尚未公告,如果台灣有人在你的審查過程中申請了一個跟你相同內容的專利,可是最後兩件都通過公告了,請問你可以主張後申請的那件專利無效嗎,答案是可以,原因如下:
a. 依台灣專利法第23條規定,後申請案不得取得專利

CASE STUDY ():當你已經申請了台灣專利且尚未公告,如果大陸有人在你的審查過程中申請了一個跟你一樣的專利,最後兩件都通過公告了,請問你可以舉發掉大陸的那件專利嗎,答案是不行原因有兩點:
a. 舉發證據必須是已經公開的技術(專利送件不等於已經公開,審查通過公告後才算公開)
b. 依大陸專利法第9條規定,專利授予最先申請者,但因為你並沒有在大陸申請專利,無法在大陸主張這個權力
所以雖然你發明在先,但你的東西並不能賣到大陸去,大陸的那件專利是有效存在的

CASE STUDY ()的案例是一種特殊情況,要剛好有人在別的國家,拿了一件跟你相同內容的專利,而且又剛好在你的專利公告前送出申請,又剛好你沒有在那個國家申請,通常會產生這種狀況的原因有幾種可能:
a.公司內部有內鬼,員工拿專利跑去別的國家申請
b.公司合夥人拆夥,股東拿專利跑去別的國家申請
c.公司資料外流,其他相關廠商拿專利跑去別的國家申請
d.專利事務所做鬼,將你的專利拿去別的國家申請
e.你的專利是最近的熱門產品,但技術門檻不高,大家都想的出來,所以很有可能大陸有人正在申請跟你一樣的東西


***公開的方式有很多種,你可以在網路上公開(資料有遺失風險、舉證麻煩,必須找人公證表示在網路上看過你公開的資料),也可以在刊物上公開(比較可靠的方法,證據力強,不須找人公證)

2014/10/27

騙證書的黑心專利寫法

騙證書的黑心專利寫法



⌂⌂⌂ 一種狡猾奸詐的專利寫法,刻意為了騙過專利審查委員的眼睛,而產生的一種文字技術,目的只是為了取得專利證書,實質內容其實不堪一擊。
⌂⌂⌂ 在本BLOGGER相關文章已提及一張專利證書並不代表什麼,根據智慧財產法院成立5年來的統計,發明專利經IP法院宣告無效比率:66.95%(7成的發明專利皆屬無效)

專利黑魔法利用文字技術騙過審查委員的眼睛
如果你的情況有以下特徵,就要小心了,你的專利證書可能只是一種利用文字技術暫時騙過審查委員眼睛,而得到的證書。

徵兆:
1.你的專利是不是有申請發明專利,是不是有申請美國專利。
2.你的專利是不是被事務所加了許多元素、許多元件,功能五花八門,越寫越複雜,你給事務所的資料只有一點點,可是卻大贈送,給你一大堆。
3. 專利說明書寫的很難懂,要非常仔細閱讀,連結關係複雜,很多東西都混在一起,層次不分明,邏輯中有邏輯,分類中有分類,感覺像拼裝車,像東拚西湊的大滷麵。

原因:
1.當你申請的是發明專利,因為必須經過實質審查,所以能不能拿到那張證書跟客戶交代,才是事務所的目的,而美國專利一律是發明,所以證書一定要想辦法拿到,至於那張證書有沒有實質效力,不是事務所關心的事情。

2.專利的主要審查依據是新穎性,新穎性不等於商業價值,審查委員只會依新穎性做技術審查,當你的技術特徵為A+B+C具有新穎性的機會很低,但當你的技術特徵為A+B+C+a+b+c+ a1+b2+c3,具有新穎性的可能很高,容易拿到專利證書,所以事務所才會給你東加西加,但這麼複雜的組合可能根本沒有任何商業價值。

3.審查委員不是萬能,即使是全世界審查水準最高的美國專利局,美國審查委員一樣會被騙倒,因為世界上的技術何其多,廣大資料海何其多,審查也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一個申請案不可能通通仔細研究比對,當然利用文字技術騙倒審查委員的眼睛也不是什麼新鮮事,這就是專利的遊戲規則,我只是在一定的審查基準下給你專利,至於你要鑽制度漏洞是你的事,不管如何專利是要經過法院訴訟才能執行專利權。

4. 騙審查委員的技巧,說穿了就是將技術特徵越寫越多、越寫越小、組合的很複雜,讓審查委員眼花撩亂,讓審查委員一時之間很難找到一樣的前案作比對,因此僥倖獲得專利權,但是這種專利可能在遇到訴訟時就會破功,因為對方陣營會非常仔細地解讀你的專利,抽絲剝繭一一打掉你的專利權,另一種可能就是專利範圍寫的過小,以至於根本不會有人踩到你的專利或是輕鬆迴避成功

(EX: A+B+C+a+b+c+ a1+b2+c這麼複雜的技術組合,很難有人剛好跟你一樣)


2014/09/04

智慧財產局程度要加強


智慧財產局程度有待加強



***當你拿到智慧財產局發給你的專利證書時,千萬不要高興得太早,千萬不要輕啟訴訟,因為你會敗訴的機率相當高

智慧財產局不知道在審時什麼東西?
根據智慧財產法院成立5年來的統計,於2008/7-2012/6之間的審理案件:
專利原告勝訴比率:11.6% (約只有1成的人會勝訴)
發明專利經法院宣告無效比率:66.95%(7成的發明專利皆屬無效)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法院統計室

l  由以上的資料可知,智慧財產局的審查水準相當差,7成的發明專利被法院宣告無效
l  既然智慧財產局是審查單位,審查水準好像沒有人管,居然高達7成經審查通過公告的專利,最後被宣告無效
l  發明人繳的申請費、審查費,全國納稅人繳的稅,不都白繳了,大家養智慧財產局讓你在那邊亂審一通

智慧財產局還是公家單位
l  因智慧財產局還是公家單位,比照台灣政府單位的水準,你就可以推估智慧財產局的水準也不會太好,通常審查委員的實務設計或製造經驗皆不足,甚至根本沒有任何實務經驗,考試考過了就可以來當審查委員了,再者能力好的工程師會在業界發展還是選擇公家飯,答案很明顯,通常是專業沒念出興趣、不想被操、也不能被操、在業界表現不佳的工程師,跑來當公務員的機會較高
l  審查委員程度不佳,自然無法精準判斷出技術的新穎性、差別性,看不出重點,也不清楚技術原理與應用方式

  
修正檢討還是做錯 :用偷懶的方式解決問題
l  當智慧財產局看到智慧財產法院的統計資料,當然會修改檢討,所以最近對發明專利的審查有變嚴格的趨勢,目的是要降低核准率,但是方法還是不對,程度不佳就用偷懶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l  台灣的審查委員最慣用與偷懶的說法,就是找幾篇相關的引證文獻,然後就說你案子的技術特徵屬於上述引證案的簡單變化、簡單組合,故不具新穎性,並沒有針對技術特徵或技術思想做出完整邏輯性的分析與比對
l  也就是說,第一次不會很仔細的審核,先拿一些看似相關的前案核駁你再說,用固定的套招方式,先COPY”屬於上述引證案的簡單變化、簡單組合,故不具新穎性然後貼上,就完成審查了
  

解決辦法 : 聘用具實務經驗的工程師、非用考試掄才
l  找到優秀人才是提升素質、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
l  真正優秀的工程師不會喜歡八股考試
l  用考試掄才,這種齊頭式平等的方法,只能找到平庸型的人才
l  將應徵過程與評選資料一切透明化
l  評選委員必須寫出評選理由,評選委員的名字必須公開
l  優秀人才一進來,很多問題他們會自動提出、自動解決;而平庸型的人才不會提出問題、也不願面對問題、更不會解決問題、也不想提升自己的程度、都是用應付的心態完成工作。

我,此作品的版權所有人,釋出此作品至 公共領域 此授權條款在全世界均適用。
我授予任何人有權利使用此作品於 任何用途,不受任何限制。

2014/08/19

專利要寫的剛剛好,才是最好

專利要寫的剛剛好,才是最好


***不要看不起看似簡單的專利,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看似簡單的專利可能是絕世高手的發明,看似輕輕一揮其實威力無窮,很多人以為專利說明說要寫得越專業越好,圖式要越詳細越好,其實不是這樣的


專利要寫的剛剛好,才是最好
l  很多發明人會直接將製造圖給事務所,事務所就直接將製造圖當成申請圖式送件,這其實是很笨的作法
l  很多國外大公司的專利圖式只有1頁或2頁,說明書也很簡短,人家也是這樣直接申請啊,掌握關鍵技術比亂抄一堆有用的多
l  專利的揭露要適可而止,只要能清楚說明你的技術特徵即可,不是直接將整套製造圖拿去申請專利,文件看起來很豐富專業,其實會產生許多問題
l  製造圖是公司的智慧財產,很多技術細節會不經意顯露出來,人家不用模仿你的專利,看你的製造圖也學會半套了,將你的技術拿來應用在其他地方,就沒有侵犯你的專利權
l  製造圖會表現出很多與申請專利範圍相關的東西,但這些東西其實並不是你要保護的範圍,遇到訴訟時答辯時,發明人可能會不自覺的看著自己的製造圖,將申請專利範圍解釋的越來越小

真正的高手會用概念圖的方式來呈現自己的專利
l  用概念圖說明與支持自己的新穎技術特徵,是最高明的方法,不會揭露太多不必要的細節,也不會無形中將申請專利範圍限制的過小
l  簡單不代表簡陋
l  如何用最簡單的結構,清楚揭露、說明與支持新穎技術特徵,是一種藝術

適度揭露 : 抓重點、寫重點、講重點
l  專利說明書並不是要把你的技術原理、發明歷程、以及所有相關的應用寫的一清二楚,不要把專利說明書當成廣告文章或是技術報告來寫
l  把握3個原則,抓重點、寫重點、講重點:
1.     先將自己的主要新穎技術特徵抓出來,作為申請專利範圍的獨立項,其餘的非必要零件不要加進來
2.     在實施例中針對新穎特徵寫出其結構描述、運作機制及應用方法與範圍,其餘不直接相關的技術知識不要寫進來
3.     在整篇說明書中,講清楚你要保護的新穎特徵即可,並適度的透露其作用原理,不需要將此技術特徵背後所有的發明原理、經驗、相關知識全部寫出來


當你看到一篇看似簡單的專利 : 可能是高手所為
l  一件有POWER的專利,重點可能就在那一小段話、那一張圖而已,就是那麼簡單,就是那麼有POWER
l  高手的習慣就是簡潔、不脫泥帶水、不廢言、用最簡單而清楚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因此很自然會寫出看似簡單的專利



2014/08/11

申請商標再想想

申請商標再想想


申請商標注意事項
商標也是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一種,很多問題與申請專利相同,申請商標前也有一些要的注意事項。

費用篇:申請商標的費用,要請事務所列出完整的收費表列
從申請費、檢索費、政府規費、到領證費與繳交年費,等等都要請事務所提出完整的收費表列,千萬不要以為繳完申請費就沒事了,後續還有相關費用。最好於簽約時要一併附上完整的收費表列。
申請費用有沒有包含檢索,這個一定要說清楚,並留下白紙黑字的記錄。以免將來申請沒過,事務所也不負責任,訂金又拿不回來。

檢索篇:申請商標前,一定要先做商標檢索
商標申請前要做先前商標的檢索,因為你要申請的商標可能早就有人申請過了或者與他人很雷同,沒做檢索就申請商標可能會白白浪費申請費用。
有的事務所會說申請費用已經包含檢索了,我們會幫你做好檢索。但可能是隨便做做應付了事,或是根本就沒做,然後直接幫你申請,最後出了問題才說是你自己要申請的,商標也是你設計的所以我們不負責。因此接洽時要留下白紙黑字,清楚說明服務內容,口頭說明對消費者沒有任何保障。

無效篇:什麼樣的商標是無法註冊、沒有效力的
不具識別性的商標係指,僅由描述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品質、用途、原料、產地或相關特性之說明所構成者,或僅由其他不具識別性之標識所構成者。
案例(1): "釋迦包子" 就是屬於不具識別性的商標,因為包子是普通商品名稱,而釋迦是商品的特性,這種敘述商品特性的商標是不會被核准註冊的。
案例(2) : "美好的世界" 也是屬於不具識別性的商標,因為美好的世界是屬於一般說明性的使用,屬於不具識別性的標識,一般人在日常表達中就會使用"美好的世界"的字眼,這種不具識別性的商標是沒有拘束效力的。
所以申請人不要想利用商標來綁住特定商品的市場,如果你的產品擁有新穎技術應該使用專利權來保護才有效力,某些事務所並不會表明你想申請的商標無法註冊,反而先跟你收取申請費,之後被核駁了才通知你無法註冊,其實早已知道此結果,只是想賺取你的申請費而已。

策略篇:運用著作權來保護LOGO
如果你不想負擔申請商標的費用,可以考慮用著作權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LOGO,因為圖形創作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只要創作完成不需任何申請就受到著作權的保護,但你要證明自己的創作身分與創作時間。

運用此策略需特別注意著作權僅保護表達,若他人模仿你的原作而設計出不一樣的作品,看似相似但沒有COPY原作的任何部分,就不算侵權。所謂COPY就是完全複製的意思。但若他人有COPY你的原作,並將其增減圖樣、改變顏色、修改部分特徵,還是侵犯著作權。

而商標權保護範圍較廣,只要是看似相似,會導致消費者混淆者,就算是侵權。
          


黑心專利事務所

黑心專利事務所


*** 專利事務所是一種很容易欺騙客戶賺取服務費的行業,因此沒良心的黑心事務所不少,因為只是代辦專利,不用付審查責任,出了問題就全推給世界各國的智慧財產局。而且專利事務所大部分的客戶,都是只上門一次,所以不怕會得罪你,能扒你多少算多少。申請專利的程序相當複雜瑣碎,事務所可以推拖的理由相當多,而且第一手的審查意見都在事務所手裡,沒經驗的發明人常常被事務所連續扒皮,等到發現時都為時已晚。遇到這種事務所發明人要勇於揭露,讓資訊傳開讓政府重視,遏止台灣這種黑心事務所的歪風。

申請扒一次、答辯扒N次、沒過你家的事

1.  天真的發明人真的很多很多,每天都有類似這種客戶上門,發明的內容很膚淺根本沒有新穎性,但是黑心事務所絕對不會跟你說你的東西沒有新穎性,慣用口吻 我們先幫妳申請,不趕快申請,可能別人就先請了走了
2.  過了不久你就會收到事務所的信,表示智財局有答辯通知要請你答辯,慣用口吻 你的案子可以經由答辯續爭專利權,我們幫你比對的結果其實很多特徵都不同(其實是都相同),建議你繼續答辯 然後就跟你收答辯費 。
3.  黑心事務所喜歡隱藏資訊,智財局的任何意見都會有書面資料,他們會故意不給你看到公文正本,而是節錄部分內容,然後加上意見用自己的文件格式寄給你,慫恿你繼續答辯。
4.  等你繳了第一次答辯費後,過了不久居然又收到第二次答辯通知,慣用口吻 第一次的答辯審查委員已經接受了(其實根本是被核駁,但是不跟你說實話,公文正本也不讓你看到)可是審查委員又找到其他引證案來核駁,其實是可以再跟審查委員說明清楚的,建議你繼續答辯
5.  如果發明人很笨,就會繼續這種情況N次。
6.  最後真的掰不出理由了,只好告訴你專利還是沒過。
7.  你當然會很不爽,跑去事務所理論,他只會冷淡的回應,專利是你想的不是我,審查是智慧財產局委員審的不是我,我們已經儘量幫你爭取了(是儘量扒你皮)
8.  更惡劣的慣用口吻 您的專利沒過真的很可惜,可能是審查委員的主觀意識太強烈了,還是你要不要再想想其他變化,我們重新補充內容再幫你送一次 (已經車禍重傷了再補你一刀,因為你還沒死,扒到你死為止)



刻意隱藏訊息 : 騙你千遍也不厭倦

有些發明人可能會陸陸續續申請申多案子,或是申請很多國家,可是當第一件案子收到核駁通知的時候,黑心專利事務所會故意延遲不通知你,等到你付了其他國家或其他申請案的款項才會通知你第一件案子被核駁了,等你看到已有相同的案子,可是其他國家款項都付了,你會不會氣炸呢!


買西瓜變柳丁 : 權利項被刪了一大堆,也不跟你講

1.  許多發明人都不知道申請專利的流程是有修正程序的,也就是說你的送件本不一定等於公告核定本,很多案子黑心事務所為了讓你快點拿到證書,就大幅修改申請專利範圍應付審查委員,最後你的專利範圍已經被改的四不像了,其實所有的審查過程專利局都有正式公文通知,事務所也是收到這些公文才能繼續後續的處理,負責任的事務所應該會主動寄出這些公文正本給申請人才對。
2.  很多人拿到專利證書就很開心了,可是你有沒有上網查詢你的公告本內容呢? 台灣的專利證書上不會寫出你的申請專利範圍,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專利範圍根本就不是原來的樣子,發現之後已經來不及了,錢都付了,專利也公告了。


申請時說會幫你檢索 : 其實根本沒做

1.  黑心專利事務所慣用的伎倆,聲稱會免費幫你檢索,如果有相關的會通知你,過了不久你就會接到電話,黑心專利事務所會說沒有找到相關的案子,可以幫你寫申請稿了,發明人可能很開心就付款了。
2.  過了一陣子,發現怎麼申請專利都沒消息,打去事務所問,然後才通知你專利被核駁了,可是不是沒有相關的案子嗎?怎麼會被核駁?這時事務所就會掰出一堆理由,掰說審查委員拿了一件不太相關的來核駁你,或是掰說審查委員拿兩三件湊在一起來核駁你,所以這種情況我們是檢索不出來的(其實是根本沒做檢索,故意要騙你的申請費)
3.  相同的情況又來了,慣用口吻你看看要不要修改一下,我們增加一下內容,再申請一次(已經車禍病危了再補你一刀,因為你還沒死,扒到你死為止)







發明人的功課

發明人的功課
 
*專利的價值有很大的部分是發明人的責任,差的專利不可能會被事務所寫好,好的專利卻可能會被事務所寫差,發明人必須用心研究專利這個遊戲,申請前要做好檢索工作,才不會讓一件好專利被白白浪費掉,或是為了一件爛專利而白花錢。

專利是一種賭注: 願賭就要服輸

1.專利權是一種暫態權利,任何時刻都可由任何人提起舉發,可能讓此專利失效。
2.完整的檢索幾乎是不可能的,但越完整的檢索、配合新穎性越高的專利,就會讓專利權失效的機率降到最低。
3.有件專利可能在美國申請獲准,但在冰島已經公開實施過了,也許這件專利在20年之間都沒有任何人提出舉發,所以專利權一直維持住。
4.有件專利可能在美國申請獲准,但在蒙古已經公開實施過了,有一天某位廠商到蒙古旅遊時意外發現這件專利早已被實施,回到美國後提起舉發,這件專利因此就失效了。
5.誰會知道冰島或蒙古有這項產品?這是怎麼檢索都檢索不出來的。
6.什麼樣的產品可能會被冰島或蒙古開發出來,也不是毫無理由、無跡可尋,總之原創性越高、技術性越高、變化越多、科學原理運用越深入的東西,與別人重複的機率也越低。
7.任何人都沒有100%的把握自己是全世界第1位的發明者,所以申請專利是一種賭注。
8.越是最近熱門的領域,研究的人也越多,申請專利的人也就越多,與別人重疊的機率就越高,而且正在申請中的案子因為還未公開,所以是檢索不到的。

檢索誰要做 : 發明人應該要自己做檢索的工作

1.大部分的事務所都不太會主動提及專利檢索的問題,你有問才答,而且也是盡量避重就輕,草草帶過,不願意讓你想太多,因為大部分的申請案都是與他人重複了,事務所為了要賺申請費用,當然不願意提及檢索這件事,即使付費檢索也不會太用心,因為找到相似案,你就不想申請了。

2.發明人才是技術原創者,只有你最了解技術的價值性與專利點,感受最深刻,而事務所畢竟不是發明人感受不深、因為辦過太多案子早就麻痺了,對於你的專利特點敏感度不高。而且這件專利的新穎技術與關鍵點,會決定檢索時下的關鍵字,關鍵字弄錯就會檢索到錯誤的方向,發明人自己下關鍵字會比較精準。所以大公司都會自請智財專員自己做檢索工作,專利事務所只負責申請送件,其實事務所自己也不喜歡做檢索因為太累了。

3.發明人的實務專業知識或技術能力比事務所工程師要高的機會其實必較大,你不要以為你的案子是屬於機械領域,找機械領域的碩博士工程師幫你處理就可以放心了,錯了!,現在學校的高等教育訓練是很狹隘的,即使是博士也只是懂得機械領域中的-某個組的-某個領域中的-某個小領域。欠缺廣泛且紮實的基礎訓練,反而過早就投入某個領域中的某個小領域做研究。尤其沒有實務設計經驗的工程師,對大方向的判斷力不佳,可能連基本的製造技術或力學原理都不太了解,你不要天真的以為他會比你懂。其他領域也是如此,很多念電機的碩博士,連家裡的配電盤都看不懂,一點基礎概念都沒有,現在的碩博士不是學問淵博,而是學問尖薄,只要偏離自己的領域一點點,就陷入無知的茫茫大海不知所措。

4.所以發明人應該要自己先做檢索的工作,自己的孩子要自己生。

檢索的技巧: 判斷力比苦力重要

1.檢索的工作,理論上來說是要查詢全世界的文獻資料。但實務上不是這麼做的,因為先前技術指的不單單是資料庫中的文獻,已經公開實施的東西也算是先前技術(例如:馬達加斯加島的一位工人,自己創造了一部機器,曾公開使用展示過也算,不管他當初有沒有實際販賣或打廣告)

2.完整的檢索是不可能的,實務上的做法是針對性檢索,例如針對美國、歐盟、日本、大陸、台灣的專利或市場做檢索與調查。苦力型的檢索,就是對所有國家的資料庫下關鍵字,通通查一遍。然後在網站上,也下關鍵字,通通查一遍看看有沒有相似的產品。當然檢索要考慮機會成本,如果你的專利技術門檻很高,屬於公司的重要資產,就必須做很詳盡的檢索工作。

3.你的專利技術特徵越明顯、對技術的掌握與判斷力越高,檢索的工作就會越輕鬆,即使國家很多,也很快就會完成基本資料檢索。對高手而言,甚至不須檢索就直接申請了,因為對自己的研發有信心,深知會重疊的機率很低。

4.如果你專利技術特徵不明顯,只是做些微的變化,檢索的工作就會越繁重與痛苦,因為相似的資料太多,每份文件都要仔細比對,你也一直不太能確定專利是否真有新穎性,但人都有期待心理,稍微想到一點不一樣的,可能就陷入自我迷失,自我幻想的夢境中,跑去事務所又被灌迷湯、稱讚的一蹋糊塗,馬上就決定要申請了(…依照往常慣例經驗通常過不久很快就夢碎了)

5.如果你只是一般發明人或是小個體,針對幾個重要國家做檢索就可以了,例如美國、大陸、台灣。有力氣的話再做其他國家。因為你花在檢索的時間與精神,換算其成本可能都比申請費用還多了。如果你只想申請台灣與大陸的專利,那就檢索台灣、大陸與美國的專利資料庫就可以了,時間多當然不排斥繼續檢索其他國家。

6.與其花太多心思在檢索上,不如花在技術特徵的創造上,用心研究獨創的技術,與別人重複的機會就較低。再花心思想出一些實施上的變化可能,與別人重複的機會就更低了。

7.用心想完整,再來做檢索,會比隨便想想就做檢索,輕鬆很多。因為你已經有針對性的技術特徵出現了,你很清楚自己的新穎性在哪裡,與別人不同的地方在哪裡,檢索會很快就完成。

專利沒過誰的錯: 發明人應負大部分責任

1.許多申請案最後專利沒過,或是答辯了兩三次還在審,這到底是誰要負責任? 發明人是技術原創者,技術內容都是你想的,當然自己要付絕大部分責任。不能夠怪說事務所沒寫好所以專利才沒過,其實大部分沒過的專利都是新穎性不足。而新穎性是誰想的,當然是發明人。


2.答辯一直沒過也不能都怪事務所,發明人要仔細閱讀引證文獻,不用功當然看不出關鍵點,事務所會傾向要你答辯(因為要賺答辯費啊),明明一堆相似的案子擺在眼前,他還是建議你續爭專利權,可是發明人自己有權決定是否答辯,一堆相似的案子擺在你眼前,你都沒看不做功課,然後還不死心,只好等箸再被核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