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局程度有待加強
***當你拿到智慧財產局發給你的專利證書時,千萬不要高興得太早,千萬不要輕啟訴訟,因為你會敗訴的機率相當高
智慧財產局不知道在審時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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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智慧財產法院成立5年來的統計,於2008/7-2012/6之間的審理案件:
專利原告勝訴比率:11.6% (約只有1成的人會勝訴)
發明專利經法院宣告無效比率:66.95%(約7成的發明專利皆屬無效)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法院統計室
l 由以上的資料可知,智慧財產局的審查水準相當差,約7成的發明專利被法院宣告無效
l 既然智慧財產局是審查單位,審查水準好像沒有人管,居然高達7成經審查通過公告的專利,最後被宣告無效
l 發明人繳的申請費、審查費,全國納稅人繳的稅,不都白繳了,大家養智慧財產局讓你在那邊亂審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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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局還是公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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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因智慧財產局還是公家單位,比照台灣政府單位的水準,你就可以推估智慧財產局的水準也不會太好,通常審查委員的實務設計或製造經驗皆不足,甚至根本沒有任何實務經驗,考試考過了就可以來當審查委員了,再者能力好的工程師會在業界發展還是選擇公家飯,答案很明顯,通常是專業沒念出興趣、不想被操、也不能被操、在業界表現不佳的工程師,跑來當公務員的機會較高
l 審查委員程度不佳,自然無法精準判斷出技術的新穎性、差別性,看不出重點,也不清楚技術原理與應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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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檢討還是做錯 :用偷懶的方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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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當智慧財產局看到智慧財產法院的統計資料,當然會修改檢討,所以最近對發明專利的審查有變嚴格的趨勢,目的是要降低核准率,但是方法還是不對,程度不佳就用偷懶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l 台灣的審查委員最慣用與偷懶的說法,就是找幾篇相關的引證文獻,然後就說你案子的技術特徵”屬於上述引證案的簡單變化、簡單組合,故不具新穎性”,並沒有針對技術特徵或技術思想做出完整邏輯性的分析與比對
l 也就是說,第一次不會很仔細的審核,先拿一些看似相關的前案核駁你再說,用固定的套招方式,先COPY”屬於上述引證案的簡單變化、簡單組合,故不具新穎性”然後貼上,就完成審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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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辦法 : 聘用具實務經驗的工程師、非用考試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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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找到優秀人才是提升素質、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
l 真正優秀的工程師不會喜歡八股考試
l 用考試掄才,這種齊頭式平等的方法,只能找到平庸型的人才
l 將應徵過程與評選資料一切透明化
l 評選委員必須寫出評選理由,評選委員的名字必須公開
l 優秀人才一進來,很多問題他們會自動提出、自動解決;而平庸型的人才不會提出問題、也不願面對問題、更不會解決問題、也不想提升自己的程度、都是用應付的心態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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